借贷算什么资产(民间借贷相关问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1 00:54:36    

银行贷款门槛相对较高,且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借款人有一定的优质资产抵押,因此民间借贷就成为大部分个人和企业融资的普遍途径,甚至是很多个人的主要融资途径,民间借贷就成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相应的因民间借贷引起纠纷而形成的诉讼就成为了常见的诉讼案件,本文针对民间借贷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民间借贷定性: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发生的出借资金的行为

二、民间借贷常见法律问题。

(一)砍头息无效:

砍头息的概念:在出借资金时将一定期限内的利息直接扣除,如借款10万元,利息约定月息2%,借款期限3个月,在出借资金时直接扣除3个月的利息6000元,直接转账94000元,但是借条写的出借本金仍然100000元,这直接扣除的6000元就叫口砍头息。

砍头息无效就是因为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本金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在以上情况下,视为借款本金为94000元。

(二)最高利息保护:

如果借款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需要分两个时间段说明:

第一个时间段:2020年8月20日之前,对已经支付过的利息,最高保护月息3%,超出部分可以要求低本金,对没有支付过的利息,最高保护月息2%。

第二个时间段:2020年8月20日之之后,利息最高保护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举例:借款10万元,借款日期2020年1月20日,借款期限1年,利息约定4%,利息已经按照4%支付一个月利息,即已经付利息4000元,之后没有支付过利息,原告在2022年11月19日起诉。

利息具体计算:对按照月息4%已经支付的一个月利息4000,最高保护月息3%,即3000元,多支付的1000抵本金,也就是2020年2月20日起本金变成99000元。

诉讼中利息计算: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以本金99000元为基数,利息为月息2%,进行计算;

2020年8月20日之后期间,以本金99000元为基数,利息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进行计算。

(三)常见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借款转贷,如从银行借款,又出借给第三人,出借给第三人的借款行为无效;

2、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犯罪而借款

(四)诉讼中民间借贷需要查明的事实

诉讼中民间借贷一般需要查明如下事实:

1、借款双方关系;

2、借款资金来源;

3、借款用途;

4、双方交易习惯;

5、双方资产变动情况;

6、借款金额;

7、利息约定;

8、借款时间;

9、借款归还情况;

10、借款支付情况;

11、借款归还情况等。

为了查明事实法官和律师需要进行大量的发问,举例如下:

本案是一起再审案件,简要案情为:张某从李某处受让一份债权,债权为王某从李某处借款的50万元以及利息,张某作为原告起诉,王某为被告,一审二审中王某均不认可借款,主张借条是李某以向王某老婆告发双方情人关系为由胁迫其出具,一审二审王某均败诉,王某申请再审,再审中王某律师制作如下发问提纲:

发文提供

债权受让方:张某,原告

债权转让方:李某,同时也是借款出借方,证人身份

借款人:王某,被告

第一部分:关于债权转让

1、张某与李某是什么关系?

2、债权转让的原因是什么?

3、债权转让有没有支付对价?如果债权转让有对价,对价是多少?

4、李某为什么不自己起诉?

5、如果李某从张某处借钱,李某欠张某多少钱?何时借的?支付方式是什么?这个借钱就是债权转让对价吗?

第二部分:关于基础债权

1、李某是做什么的?

2、李某和王某除了是同学还有没有其他特殊关系?

3、李某给王某的钱是分几笔支付?

4、每一笔的来源是什么?

5、每一笔都是怎么支付的?请回答方式、时间和地点,如刷信用卡请提供刷卡记录。

6、如果是李某借钱后支付给王某,借哪个朋友的钱?

7、李某是否是黑名单人员?

8、借款发生在什么时间段?